信息来源:湘西州科技局 责任编辑:市经科局
各县市区科技、财政、税务、统计部门:
为做好2017年度企业研发州县市区财政奖补资金审核工作,根据《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引领驱动产业发展的奖补措施》(试行)(州科发〔2018〕21号)和《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引领驱动产业发展的奖补措施实施细则》(试行)(州科发〔2018〕36号)文件精神,现就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已享受2018年度湖南省企业研发奖补资金的企业
(1)按照《关于支持10大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》(州政发〔2018〕13号)规定,对省里最终落实的奖补资金,州里予以1:1配套奖补,其中州本级企业由州本级财政全额承担,县市区企业由州、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%。
(2)不需要提供任何审核资料,以湖南省科技厅下达的资金指标为依据进行奖补。
二、对没有享受到2018年度湖南省企业研发奖补资金的其他企业
(1)主要以统计部门最终核准的报统数据为依据,此次仅限规模企业。
(2)报统的研发经费投入占总销售收入比例达2%、且比上年度增长10%以上(含10%),按照增量的10%予以资金奖补。
(3)2016年没有报统基数的,按2017年报统计销售收入2%作为2017年研发基数进行计算。
(4)企业税务部门研发经费加计扣除数值大于统计部门研发报统数值的,取消此次财政资金奖补资格。
(5)按照统计部门核定的研发经费报统数据兑现的研发奖补资金,单个企业年度奖补资金最高不能超过15万元。
(6)未到科技部门开展研发准备金备案制度的取消此次奖补资格。
三、审核内容
(1)按照(关于做好2018年企业研发奖补资金审核工作的通知(湘科发〔2018〕96号文件)精神,审核程序、审查内容、其它要求,四部门联合分工合作,进行上报企业资料审核工作。
(2)企业提供纸质审核资料一式四份(附件1 2017年度湘西州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;研发准备金备案管理制度;企业营业执照;统计部门2016年、2017年《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》(107-2表);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)。各县市区经科局提供纸质审核资料一式四份(附件2 2017年度湘西州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审核表;附件3 未享受 2017年度省研发财政奖补资金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(县市区);四部门联合盖章的上报文件)。
四、审核时间:各县市区联合行文上报与相关资料的提交于12月25日前完成,州科技局、州财政局、州税务局、州统计局联合复审工作于12月30日完成。
五、审核联系方式
州科技局: 尹德菊 18607435488
州财政局: 彭 华 13974374526
州税务局: 程 静 18574334999
州统计局: 王 灿 18174318781
附件:1、2017年湘西州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
2、2017年湘西州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审核表
3、未享受2017年度省研发财政奖补资金企业申报推荐表
(县市区汇总)
4、未享受2017年度省研发财政奖补资金企业申报推荐表
(全州汇总)
附件下载:
附件1.doc
附件2.doc
附件3.doc
附件4.doc